铜职院教字[2012]27号
为了加强我校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仪器设备是完成教学、科研、管理和生产开发任务的重要物质条件,是学校的财产,学校应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仪器设备的教育,树立爱护公共财物的高度责任心。
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应贯彻“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做到合理配置、物尽其用,提高完好率和利用率。
三、学院实验实训中心是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学院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需要组织编制年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计划。
2、对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做好仪器设备管理工作。
3、负责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计划管理、帐务管理、档案管理、维修管理、使用调剂、报废处理和投资效益考核。
4、制定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方案,组织采购供应。
5、负责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数据报表的编制工作。
四、本办法适用范围是列为固定资产部分仪器设备。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凡耐用期在1年以上,构成独立使用的仪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含800元)者列为固定资产;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列为大型精密仪器设备。
五、仪器设备的管理,应充分挖掘潜力,重视维护维修、功能开发、改造升级、延长寿命的工作。积极鼓励自制新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并经技术鉴定合格后登记入帐。
六、重视仪器设备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安排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及技术能力的培训。对于在实践教学、实验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应予以承认和奖励。
七、仪器设备的资料要建立数据库,实施计算机管理。对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金额、分布及使用情况,经常进行分析、研究和汇总,并按规定上报各类统计数据。应加强校内、外网络资源建设,实现各类数据网上传输,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对仪器设备实施科学化管理。
八、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逐台建立技术档案,使用、维修等要有记录。具体按照《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管理人员要定期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进行校验和检定,对精度和性能降低的要及时进行修复,并做好记录,装入技术档案。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制定操作规程和使用方法,认真执行,对不遵守操作规程者,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其使用。
九、仪器设备的购置按照《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新购置仪器设备,必须经实验实训中心办理验收入库手续,财务处根据验收单和发票予以报销,做到仪器设备帐物相符。财务处应及时将新购置仪器设备录入固定资产数据库,统一编固定资产号、贴牌,做好登帐编号工作。
十一、新购置仪器设备在验收合格后,要及时使用,在使用中应保持良好状况,实行专管共用、资源共享,杜绝闲置浪费。
十二、仪器设备在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要开展校内、校际和跨部门的咨询、培训、分析测试等协作服务工作,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
十三、仪器设备一般不准拆改和分解使用,确因功能开发、改造升级或研制新产品需拆改和分解时,应经实验实训中心批准。
十四、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需要进行修理的,要认真填写“铜仁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申请单”,经实验实训中心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否则,其费用不予报销。
十五、仪器设备的领(借)用,必须手续清楚,责任明确,具体方法按照学院教学仪器设备、器材领用、借用制度执行。
十六、发现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要及时责成当事人填写“铜仁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报告单”,严格按《铜仁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七、仪器设备(包括低值耐用品)的报废,应慎重处理。确因技术落后、损坏、无零配件或维修费过高,无使用价值需报废的仪器设备,要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废。首先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实验实训中心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审议,提出技术鉴定报告和意见,报有关领导审批,财务处根据批准的鉴定书销帐。
十八、报废仪器设备交至实验实训中心负责统一处理,收回的残值,交至学校财务处。
十九、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实行奖惩制度。对在申请购置、使用管理、维护维修、技术改造、报损报废等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要及时予以奖励;对严重失职者要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当事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实验实训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