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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入馆须知

第一条  读者须凭本人有效证明入馆。

第二条  读者在馆内借阅图书、自习,必须遵守图书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三条  保持馆内安静,入馆将手机、电脑等设备置于静音状态,阅览区内请保持安静。

第四条  爱护公物人人有责,不得在馆内乱写乱画。

第五条  注意防火安全,请勿在馆内吸烟。

第六条  保持馆内整洁卫生,请勿将食物带入借阅室及电子阅览室内。

第七条  举止文明礼貌,衣着整齐,勿着汗背心、趿拖鞋入馆。

第八条  加强公德意识,勿用物品占用阅览席位。

第九条  爱护书刊资料及一切公共财物,请勿涂抹、撕毁、私自带出书刊。

第十条  自觉遵守各室具体规定,正确使用代书板,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第十一条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通报所在二级学院进行处理。

 

 

读者文明公约

凭证入馆,证照相符;衣着得体,遵守公德。

语言文明,尊重他人;手机静音,保持安静。

珍惜书刊,不涂不划;爱护设施,不得损坏。

爱护卫生,垃圾入箱;举止文明,禁食禁烟。

不占座位,规范存包;遵守秩序,服从管理。

 

读者借阅证号管理

图书馆借阅证是读者到图书借阅图书,查阅电子文献的唯一凭证,请读者自己保管,勿转借他人。

 第一条  借阅证号开通

(一)新手进校后,使用自己的学号作为借书证号,由图书馆和网络中心在新书入校后30天内共同完成数据导入。

(二)新进教职工凭部门证明到图书馆流通部办理。

第二条  借阅证号的使用

(一)读者凭“完美校园”二维码(一卡通)进入图书馆以及在馆内借阅文献,进行学习活动的凭证,因此必须下载“完美校园”手机app,按规定使用,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二)借阅证号(学号、工号)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借用或冒用他人借阅证号,一经发现即取消借阅,并区别不同情况处以处罚。

(三)借阅证号只可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失效。

第三条  借阅证的失效处理

若使用“完美校园”二维码(一卡通)无效,可到图书馆行政办公区流通部处理。

第四条  离校手续办理

(一)读者离开学校前(包括毕业离校、工作调动、休学、退学、离职、进修等)须将所借图书全部归还,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二)读者离校时,由图书馆流通部统一办理借阅证号注销手续。

 

馆藏书刊逾期、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特对馆藏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修订如下。本办法仅适用于普通图书期刊;馆藏古籍、善本、孤本等珍贵图书的遗失、损坏赔偿办法另行规定。

第一条  逾期图书

本馆逾期图书不收取逾期费,超过借阅期需要流通部办公室处理记录。

 第二条  赔书刊

  (一)遗失书刊应立即向图书馆声明并积极寻找。在寻找未果的情况下,应以同版(或经同意后以新版)书刊进行赔偿。

  (二)成套多卷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按整套图书赔偿,赔偿后读者不得索取其他卷册书刊。

  (三)遗失精装本,不得以平装本赔偿。

  第三条  赔书款

  (一)如经努力仍无法获得同版图书进行赔偿,需按以下标准计算赔款(多卷图书原价按整套图书的总价计算):

国内出版:图书原价 (按定价计) × 3

国外出版:图书原价 (按定价计) × 5

  (二)对于无法确定原价的图书按以下标准计算赔款:

  国内出版 / 印刷: 100.00   国外出版 / 印刷: 200.00

  第三条  若在赔款后一个月内找回原书,可持原书刊到流通部办理退款手续,超过一个月不予退款。

第四条  损毁、污染书刊

  污损书刊按严重程度进行处理,无法继续使用的按遗失书刊进行赔偿。

存包柜使用规定

第一条  存包柜为公用设施,仅供读者自行临时管理、使用;柜内不要存放重要和贵重物品,安全责任自负。

第二条  柜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及有污染的物品;违者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存包人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  为提高使用效率,存包柜仅供读者当天在图书馆开馆时间内使用,任何人不得长时间占用,违者将由图书馆进行清理。

第四条  多次违反存包柜使用规则、情节严重者将通报批评至所在二级学院处理。

 

 

借阅书库阅览规则

第一条  本库向全校师生开放使用,实行开架借、阅。

第二条  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借阅,若发现有转借行为,图书馆有权暂扣借阅证。

第三条  教师一次可借阅5-10本图书,借期为180天;学生一次可借3本图书,借期为30天。

第四条  读者进入本室前,请将包类等物品寄存,勿将食品饮料带入本室。

第五条  在书架上选书时,请务必正确使用代书板。

第六条  图书馆图书系国家财产,请读者爱护图书。如发现人为污损、遗失或窃取图书者,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保持书库安静整洁,不要大声喧哗,勿随地吐痰、吃零食和乱抛纸屑。

第八条  遵守图书馆的其他规定。

 

现过刊、现过报、外文馆阅览规则

第一条  本库向全校师生开放使用,实行开架阅览服务,所有书刊一律不外借。

第二条  读者进入本室前,请将包类等物品寄存,勿将食品饮料带入本室。

第三条  除笔记本外,其它书刊请勿带入室内。

第四条  室内座位有限,请不要用物品长时间占据座位。

第五条  图书馆书刊系国家财产,请读者爱护期刊。如发现人为污损、遗失或窃取图书者,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  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要大声喧哗,勿随地吐痰、吃零食和乱抛纸屑。

第七条  遵守图书馆的其他规定。

 

自修室及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库向全校师生开放使用,室内电脑可免费使用。

第二条  读者进入本室前,请保管好自己的私人物品,勿将食品饮料带入本室。

第三条  室内座位有限,请不要用物品长时间占据座位。

第四条  读者在上机过程中如遇电脑故障等问题,应及时告知管理员,由管理员另行安排座位上机,不得私自修理。

第五条  室内电脑仅供学习、查找资料使用,不允许从事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等。

第六条  严禁在室内电脑浏览或上传违法违规违纪的文字、图片、视频等信息,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当事人将被逐出本室;情节严重的,将当事人有关情况上报学校,并由学校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本室公共财产属于国家财产,请读者爱护本室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八条  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要大声喧哗,勿随地吐痰、吃零食和乱抛纸屑。

第九条  遵守图书馆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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