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图书文献资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图书文献资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图书馆图书文献资源采购的规范管理,健全监督机制,强化监管手段,防治商业贿赂,不断创新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工作程序,确保文献信息资源采购的公开、公正。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各类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文献集中采购工作指南》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图书馆文献资源采购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遵循“规范管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廉洁高效;保证质量,发展创新”的原则。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的图书文献资源采购包括印刷型文献(中外文图书、期刊、报纸、资料等)和数字资源(各类文献数据库、光盘和影像资料等)。实行“统一领导,分类采购,集体招标,统一编目,分散存放”的管理模式。

第三条 图书馆应根据学院当年图书文献资源购置经费制定年度文献采购计划,然后根据采购计划制定采购任务。坚持思想性、科学性、系统性的原则,合理配置文献资源,使印刷型文献和数字资源相互补充、协同发展,保证学院重点学科文献和特色资源的完整性与连续性,优化馆藏结构,提高馆藏质量。

第四条 图书馆文献资源的采购,根据文献资源性质和采购规模不同,实行集中采购的方式,即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图书文献资源的出版发行有其特殊性,需要根据不同的文献类型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招标采购方式,做到既符合学院关于物资采购管理的原则精神,又能保证文献资源采购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 对于一定经费额度以下的零星采购,可采用采购备案制,按照规定的程序在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登记备案,以备案方式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 单批量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图书文献资源采购项目,必须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学院有关物资采购管理的规定,由图书馆向学院采购部门提出申请,并负责准备相关的招标材料,由学院采购部门负责组织公开招标等一系列工作。严格按照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基本程序进行,最后由图书馆依据招标细则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第七条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的文献资源采购项目,需成立由相关部门成员参加的谈判小组,由图书馆制定谈判文件,推荐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单独谈判,最后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最后由图书馆依据招标细则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第八条 采用询价方式的文献资源采购项目,由图书馆制定询价文件,明确询价采购内容和相关要求,成立相关人员组成询价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推荐被询价的供应商,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和报价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成交供应商(重大项目应向有关院领导报告),最后由图书馆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第九条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文献资源采购的项目,由图书馆制定谈判文件(包括采购内容、合同草案及有关要求),需报学院有关部门审批。成立由相关部门成员参加的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所有成员与供应商就项目的技术、服务和价格展开谈判,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根据谈判结果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条 所有采购的项目,图书馆应将采购备忘录、订购合同等资料报送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

第十一条 图书馆自行采购一般适用于在非定点单位一次性采购金额较少的项目,如不公开发行的国防研究机构内部出版物、复制文献和独家供应的外文购权期刊、中文内部期刊等文献,其余文献均实行招标采购。对于自行采购项目,图书馆应成立采购小组实施采购,并对采购数量、质量、价格负责,采购结束后将采购合同、采购备忘录等材料报送国资处备案。

第十二条 各类新购或捐赠的文献资源应及时办理验收、入财产帐及付款手续。其中新购图书文献资源应按码洋验收入财产帐,按合同规定实洋付款;新购电子文献资源应按合同金额验收付款;国内外赠送图书应按运输成本费付款,按图书的码洋验收入财产帐;新购期刊按合同定价付款,需要装订成册的期刊按其标价和装订费合计费用验收入财产帐。

第十三条 图书文献资源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公平、公开、公正,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监督,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要廉洁奉公,不得与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供应商索取或接受回扣。对违反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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